關於-家庭教育成果
一、行政組織與運作
(一) 成立小組定期開會
(二) 擬定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三) 家庭教育活動(含祖父母節)納入行學校行事暦
二、實施家庭教育課程
(一) 每學年將家庭教育課程教材及活動納入學校課程計畫4小時以上
(二) 自編家庭教育課程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
(三) 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四) 派員參加家庭教育研習培訓及回校推廣情形
三、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一) 辦理家庭教育親職、子職、倫理(代間)議題相關活動
(二) 辦理家庭教育性別、婚姻、多元文化、資源管理議題相關活動
(三) 辦理家庭教育失親、情緒及人口議題相關活動
(四) 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含網路、性平等議題)
四、提供家庭教育資源網路
(一) 建置家庭教育專區網頁依四大指標14項檢核項目呈現成果
(二) 連結家庭教育中心網站及建置家庭教育資源網絡
(三) 利用家庭教育專區、刊物或電子看板等宣導家庭教育